我們要「回應在地需求」的文化政策

國立中央大學 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 王俐容教授

以文化政策做為都市或地方發展、振興社區的成功案例,無論在台灣或是世界各國都廣為人知。西班牙的畢爾包、巴塞隆納;英國的格拉斯哥或是利物浦等個案經驗,呈現出經由大型文化活動的舉辦、藝文空間的建置或改善可以提升居民地方認同、發展觀光、增加就業機會、建立都市品牌形象等等。因此,都市或地方的文化政策其實是非常重要的。

可惜的是,台灣對於地方的文化政策卻少有整體的思考與規劃;在選舉的時候也鮮有文化政策的論辯。雖然各地爭相辦理節慶活動,但往往淪於煙火式的一次性消耗;建置藝文空間硬體常沒有長期規劃而成為蚊子館。這些經驗再再顯示重新思考與規劃當前地方文化政策的重要性。

在此,我們認為「回應在地需求」的文化政策,不應該在選舉中缺席被忽視。除了舉辦活動建置空間外,有幾個重點應該被考量:

第一、 不同縣市應該因應在地需求、歷史發展、族群脈絡、城鄉差異、藝文生態、而有不同的文化思考與想像,而非一窩蜂地相互模仿;

第二、 在地的文化政策應該回應在地藝術社群與藝術家的需求,特別近年來的青年返鄉熱潮中,許多青年藝術家希望回到自己家鄉發展,在地創作,卻往往缺乏支援系統與空間。如同聯合國許多研究指出,年輕世代的能量、創意與想像絕對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核心。在地社會的發展絕對不能失去年輕人的能量,因此,如何強化在地青年藝術社群的發展,是地方文化政策不可迴避的問題。

第三、 規劃地方文化政策更應該深入草根生活與在地社會,提出有用的方式來活化與擴大公參與及對話。文化藝術具有深化公民學習、提高文化質能、擴大民主與社會參與的功能;經由藝術活動與文化展演來形成公民對話、建構公共領域、擴大公共事務的討論長期更需被強調。

第四、 重視文化權利的落實:在地社群最容易接觸的就是在地的藝文空間與活動,但台灣長期以來藝文活動與展演的資源分布不均;偏遠地區參與藝文難度高;經濟與文化資本的落差也造成文化平權的困難。各地文化政策應思考如何在當地弭平政經不平等所形成文化參與的障礙,落實所有人的文化權利。

第五、 強調文化多樣性的涵養與保護:每個都市或區域都有複雜的族群與社群交流互動,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多樣性,譜出各種藝術形式與文化生活:視覺藝術、工藝、表演藝術、日常物質文化、飲食、節慶信仰、藝術社群等等。因此,各地更應針對其特殊的社會與文化情境來制定文化政策,保護在地的文化多樣性。

我們要「回應在地需求」的文化政策/王俐容教授